根据《继承法》的限定,代书遗愿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证明人和遗愿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愿,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遗愿人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立表面遗愿。表面遗愿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危急情况解除后,遗愿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愿的,所立的表面遗愿无效。代书遗愿的效力怎样限定:
一、代书遗愿必须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
二、证明人的证明必须是全程证明、同时证明。即证明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证明。
三、证明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的人,无做法本领人和限制做法本领人不能作为证明人。
四、证明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人、朋友、债权人、债务人等。
五、代书遗愿必须由证明人之一代书,最好采用亲笔书写,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六、立遗愿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七、代书遗愿应当注明日子。
八、代书遗愿形式通常适用于遗愿人不会用文字表述处罚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由不能亲笔书写遗愿的情况。
2018-10-31 00:11: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