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人按照国家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手续,单位一直未分配过住房与爸妈共有生活赡养至过逝后变换了新承租人手续,另一方以一直在这住为名不腾退房屋,其侵犯了新承租人的利益,其亲属可否有权继续寓居该房屋,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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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换为公房承租人的须需要以下基本要求:原承租人丧命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人员;与原承租人共有住住2年以上;无其他住房。另外,需要要求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认可并解决变换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2018-10-27 00:3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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