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能对娃儿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娃儿交由申请人抚养,则能够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罚金、拘捕)。 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娃儿的保护,尽量避免未成年娃儿受到伤害的事件发生。在处置这一类案件时,还要倾听未成年娃儿的意见,对于能够正确表述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应充足尊重未成年娃儿的选择。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娃儿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娃儿的意识不愿跟随申请人共有生活或其他原由导致执行不能继续进行的,法院能够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换抚养关系。
2018-11-20 00:08: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