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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维权顾问
地区:江苏 - 淮安
《反不正当竞争法》你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体检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做法,消除影响,能够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因此能够到工商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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