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民间借贷纷争案的官司,但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去年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只好暂停终止,现发现另一方有财产可供执行了,执行法官要求我写一份恢复执行申请书,但我不懂怎样写。望好心的网友帮帮助吧

湖北 - 黄石 遗产继承
1位律师回复

宝鸡法务团

地区:湖北 - 黄石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本领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流程即告结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能够延时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议确有借口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丧命,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受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丧命,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丧命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没有能力偿还借债,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本领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18-10-18 01:45:3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黄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