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宝鸡法务团
地区:湖北 - 黄石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本领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流程即告结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能够延时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议确有借口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丧命,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受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丧命,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丧命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没有能力偿还借债,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本领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