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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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可否隶属不作为形式的有意杀人,病情严重时,A以无钱为借口,拒却为其父亲看病。导致父亲很快丧命A有一得病的父亲,父亲长久卧床不起

云南 - 保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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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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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您好,借婚姻关系索要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久,或者因索要财物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获到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置。问题中,李某爸妈在李某与张某婚前给张某的5万元聘礼能够看作是李某爸妈婚前对张某的赠与,归张某个人所有,李某无权要求返还。即使张某个人将5万元投入饭馆,那么也是张某个人的投资做法,与李某无关。综上,李某不能要回5万元聘礼。

2018-10-16 20:4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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