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5年与前妻离婚,当时协议内容:一直负担到小孩高中毕业,但是时常干扰我的工作生活。我能不再负担以后的花费吗?我能断绝父子关系,不用他尽赡养义务吗?

云南 - 大理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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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争夺法务

地区:云南 - 大理

有的,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担负一定的赡养费用。

2018-09-13 09:4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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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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