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12楼,小偷从13楼顺着落水管从窗户入室盗窃,导致5000多元的财产损失,请问这种情况物管应承受什么职责?

宁夏 - 石嘴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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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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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解析:你这里财物损失是由于盗窃导致的,并不是说只要小区内发生了盗窃,这部分损失就全部是必然由物业来承受职责,物业可否承受职责关键看物业可否有犯错,可否已经合法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限定,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所以你所说情况物业可否要对此承受职责,要看其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合法、尽职的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如果已经按照商定尽职履行义务的话,那么物业对此是不承受损失的。而如果物业无按照商定尽有职责的话,那么根据其犯错要对你的损失承受相应的职责。
二、法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意外时,物业服务公司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业服务公司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限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2018-08-08 04: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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