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男女两方自愿离婚,并写下保证书,如果二个月后再无和好的就保证立即与另一方到婚姻登记部门解决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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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 - 新界

男女两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认可志而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解决。婚姻登记机关在允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两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允予离婚的最根本的要求;二是两方对娃儿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娃儿由谁抚养、抚养费怎样负担,给付的时限和办法等;三是两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置,如夫妻共有财产怎样分配,共有债务怎样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可否需予以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解决离婚登记的必备要求,无处置好这些问题不得允予登记。如果男女两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娃儿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持时,应由人民法院按诉讼流程处置。

2018-08-06 14: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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