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向贵网请教在山东省如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否还在存在城镇与农村的区别现如今区分城镇与农村有没有什么依据呢?

广东 - 揭阳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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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法务团

地区:广东 - 揭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对在城镇生活连续一年以上的,有稳定收入来源,有稳定居住地的农民工或失地农民,让他们获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标准。

2017-06-01 12:4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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