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时未清偿的不能够担任董事,且到时时间还有3年的情况,能够任职有限职责公司董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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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限职责公司,现行《公司法》只限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经理。而对于通常的有限职责公司的董事会人员不能够兼任经理。根据现行《公司法》,董事能够兼任经理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中的执行董事(51条)(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认可即可(69条)(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即可(115条)

2018-05-16 19:3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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