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原告,通过法院流程现己把所扣车辆拍卖到手,但过户时无登记证没法过户,被告现在找不到,

湖北 - 黄石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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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限定》:rn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组织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裁判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解决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解决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2018-02-15 08:2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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