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到了法院开始计量,公诉案件、自诉案件被关押后都是两个月内审结。具体法律依据如下:n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限定:【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出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限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量审理时限。n 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限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时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限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n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n
2018-02-12 08:15: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