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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流拍后,唯一的申请执路人想以物抵债,但是只能按原来评估价格(即是第一次拍卖的起叫价)...
第一次流拍后,唯一的申请执路人想以物抵债,但是只能按原来评估价格(即是第一次拍卖的起叫价)再以6折以物抵债剩余的房屋吗?
内蒙古 - 呼伦贝尔市
个人债务
2018-05-11 10:37:00
1
位律师回复
律师回复
抚养费法律咨询
在线咨询
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市
只能以拍卖款来分配,如流拍就会不执行。
2018-05-10 22: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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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被执行人抵押物,第一次拍卖一般在裁定书生效后什么时候开始?
[律师回复]这个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拍卖抵押物,首先得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的价值,然后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委托拍卖时一般要求拍卖公司接到委托书后3到7日打出拍卖公告确定拍卖时间,不动产从拍卖公告发布起算不少于15天进行拍卖,动产不少于7天。
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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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几次拍卖后可以申请以物抵债?
[律师回复]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以物抵债,分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的以物抵债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约定的以物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所以在处理上一般会参照《物权法》关于禁止流押、流质的规定,否认该这种情形下以物抵债约定的效力。以物抵债,系债务清偿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对于如何清偿债务作出的安排,故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的更改,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即成立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基于保护债权的理念,债的更改一般需有当事人明确消灭旧债的合意,否则,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性质一般应为新债清偿。
2020-09-28
3.9w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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