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员工工用自己名义注册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利用销售的职务便利让公司客户都与他的公司交易,该怎样追究其职责,他构成刑事犯罪吗

江苏 - 徐州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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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江苏 - 徐州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准则的限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017-12-06 06:2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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