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广东 - 韶关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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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顾问

地区:广东 - 韶关

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二)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三)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7-23 17:4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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