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广东 - 江门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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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法务

地区:广东 - 江门

1、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1-07-15 17:5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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