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债务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河南 - 新乡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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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答疑法务

地区:河南 - 新乡

1、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采取的是连带主义,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021-07-06 17:3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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