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如何缴纳

广东 - 江门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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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法务团

地区:广东 - 江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申请执行时间应该是:判决中所规定,对方应该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最后时间之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2021-06-23 20:2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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