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如何认定财产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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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务团

地区:浙江 - 杭州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依照
3、4条规定赔偿
应当返还的财产失灭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受损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水费、电费、职工基本工资等)。
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2021-06-19 12:3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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