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把钱退回,达成谅解,然后投案自首,这算不算

湖北 - 黄石 暴力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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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黄石

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一千元或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增加一次的,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请参考2/57.html

2021-06-09 09:1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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