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血亲的拟制与拟制的区别

广东 - 茂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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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维权法务

地区:广东 - 茂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再婚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2021-05-31 12:0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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