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孩子嫁到国外,孩子抚养权可以要求男方更改吗

云南 - 红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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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 红河

在判定小孩由谁抚养的一般参考标准:
1、小孩的年龄 2周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尊重小孩意愿;
2、双方的抚养能力 即经济条件及照看条件;
3、双方离婚后的生育能力;
4、双方都无时间照看的 小孩随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较多。
从以上条件来分析,您要争取到小孩抚养权是比较困难的,在此种弱势情况下,一般建议:
1、尽可能与对方协商,博得对方的同情,同意小孩由您抚养;
2、以探望权的行使来弥补不能直接抚养的缺憾。像您工作较忙,在外时间较多,小孩由您来抚养必然会影响到您正常的工作安排。从您对小孩的关爱这一角度出发,您积极行使探望权一样能让小孩获得足够的母爱。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21-05-14 21:5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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