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前一段时间的时候,我哥哥在外面那边做了一些事情,然后现在已经被抓了起来,一般会被处以多少钱的罚款呢?

湖北 - 恩施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九江法务

地区:湖北 - 恩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1-04-14 20:09:4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