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者名单以后,已经履行了义务,法院会不会将名字从失信者名单中撤销呢?我欠了别人的钱一直也没还别人去法院告我了,把我的名字加到了失信者名单中,现在我已经还完钱了,能不能申请撤销呢?

广东 - 茂名 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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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执行义务,则法院会将其名字撤销,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2021-04-14 16:0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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