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湖北 - 武汉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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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诉讼咨询

地区:湖北 - 武汉

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另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就不问当事医生是否存在过错便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持这种看法的人将医疗服务类比高度危险作业,认为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由人的生命健康的极端珍贵性决定,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从业者应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因此,只要违背这项义务,给病员造成损失,不管其存在过错与否,都要承担责任。后者是实践中惯用的。

2021-04-14 11:1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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