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当时是去参加公司的聚会,喝醉酒后,自己驾驶汽车回家,因为天色很晚,没有注意到有路人,通过马路,撞死了路人,男方直接驾驶汽车回家,已经是被受害者的家属起诉到法院,是否会加重男方的处罚呢

湖北 - 十堰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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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诉讼咨询

地区:湖北 - 十堰

您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具体建议您咨询本所律师。

2021-03-31 17:4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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