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关的人员是否应该受理我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我的父亲前段时间身体不舒服在医院里面检查,然后就在医院里面治疗结果病情严重去世了,我想要复制我的父亲的病历资料。

广东 - 梅州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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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梅州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2021-03-30 21:2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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