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能够随便撤销?爷爷在还没有去世的时候就立下遗嘱把财产赠与给弟弟了,那么不知道这个赠与的合同经过公证后期是否能够进行撤销了呢?

天津 - 宝坻区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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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法务

地区:天津 - 宝坻区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合同法》对赠与人撤销的法定事由作了如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1-03-26 10:1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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