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当初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一名外地女子,两人接触一段时间后彼此感觉不错,于是搬到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并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谁知婚后不久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该如何要求离婚?

湖北 - 孝感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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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纷争策略师

地区:湖北 - 孝感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的。 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 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

2021-03-24 22: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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