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借了我的钱,我之前相信他就在她找我借钱的时候直接把现金交给了他,可是他没有按时还钱给我,我去法院起诉但是被告又否认借贷事实发生,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的?

台湾 - 澎湖县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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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法务

地区:台湾 - 澎湖县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诉讼,数额较大且主张交付方式为现金的,被告又否认借贷事实发生的,如果人民法院依据此证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不能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应向原告释明其应就资金的来源及走向、付款凭据、交付细节等事项继续举证。经释明后,原告仍然拒绝举证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2021-03-08 18:3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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