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父亲在老家有一套宅基地继承。由于还没有修建房屋,他父亲在工作期间,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抢救无效死亡,他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个宅基?

江西 - 宜春 遗产继承
1位律师回复

证据分析法务

地区:江西 - 宜春

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一般的“合 法财产”。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 情况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且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 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2021-03-06 21:32:3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春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