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因为我的债务人始终都不给我还钱,所以我把他告上了法院,现在处理结果也出来了,而且也约定了执行期限,那么这个执行期限具体法律是如何说明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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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1-02-27 05: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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