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跟老公结婚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外地打工,结果有一次就不小心发生车祸,导致腿断了一个他就要跟我离婚。夫妻双方是否具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

湖北 - 十堰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周口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十堰

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法定义务。 如果两位离婚成功,就不是夫妻关系了,相互之间也就没有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1-02-10 16:08:3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十堰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