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的那一个合同,对于货款的到期以及违约条款,现在拟定了一个补充协议。重新拟定的补充协议,对于主合同来讲是不是完全独立的呢?

广东 - 河源 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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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法务团

地区:广东 - 河源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的依据相同。

2021-02-08 08:1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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