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和弟媳妇是父母包办婚姻,两人结婚后共同购买了房屋,也生育了子女,但是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共同生活中总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弟弟不愿这么生活下去提出离婚,弟媳妇不同意,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广东 - 中山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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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沽区法务团

地区:广东 - 中山

一、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证据法院诉讼离婚,如无超过2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240元。 二、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平均分担。 四、小孩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01-18 11:3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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