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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智囊团
地区:黑龙江 - 绥化
参考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到期了,借款人不还钱的,并不直接构成诈骗。借款时,出借人是依据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周…...
个人借条盖了分公司公章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如果该笔借款是打进个人账户的,那么应该是由个人进行偿还的…...
个人借钱却使用公司公章不代表公司就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若明确是个人债务,是公司职工私自使用公司公章…...
关于该问题之解决方式,常见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五种途径:首先,您可与对方进行友好磋商以达成还款…...
代公司收款个人签了借条,只要上面有公司盖的章那么这笔款项就会由公司来进行承担,但如果只有个人的签字…...
在公司注销过程当中发生了股东借款行为的话很有可能就涉嫌转移财产,除非股东是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借款…...
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因此造成的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原告先准备民事诉讼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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