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由于性格不和总是吵架,现在夫妻感情破裂已经分居生活半年多,孩子分居期间随我一起共同生活,如果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该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湖北 - 荆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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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荆州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2021-01-15 17: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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