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按份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公公付了一些钱承认他家现在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打算离婚时这个房子会判定给自己吗?

湖北 - 咸宁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区域在线法务

地区:湖北 - 咸宁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2021-01-11 11:17: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咸宁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