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之前借钱给我,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好,所以我没有好意思让他给我写借条。我们之间的转账记录是否能够证明我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我胜诉了对方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我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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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转账凭证也能够证明转账事实的存在,对于聊天记录而言,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涉及到借款事实并且对方认可借款事实存在的,那么聊天记录属于自认,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对于借款合同,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的,那么在借款合同到期后的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您的借款。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做出您胜诉的判决,但是胜诉判决并不等于判决能够执行,因为您的老板人在国外,所以,如果对方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那么即使您获得了胜诉判决的,最终可能也很难拿到执行款。

2021-01-08 21:1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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