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离婚官司前,当事人要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也打不赢官司”。
例如家暴离婚案件,女方在不能忍受男方长期家暴下,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前,应当先有意识的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比如男方对女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后警方的笔录、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等等。
双方的聊天记录也可以做为证据进行佐证:
但若女方在男方多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抱着“家丑不可外扬”或者望其回心转意的思想忍气吞声,无法举出相关证据,那女方的诉求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在起诉之前,围绕自己的诉求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则不达。
2020-12-25 16:48: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