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广东 - 梅州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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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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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第59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劳动仲裁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很多的劳动方面的纠纷需要由仲裁来进行解决,当然了,并不是劳动类型的案件可以进行仲裁,还有一些其他案件,也可以仲裁,仲裁裁决可以撤销,也可以不予执行,但两者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

2020-12-21 17:0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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