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不到一周岁,她母亲就要离婚,拿走了房子要了孩子抚养权,还要我每个月给2000元抚养费,这抚养费是我必须要承担的吗?房子都给了他了,那么我能否一次性给付,不想以后再也太多的瓜噶,可以吗?

湖北 - 宜昌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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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020-12-21 05:2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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