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老公离婚的时候,他欠了很多外债,夫妻一方就共同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吗?

江西 - 宜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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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宜春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20-12-19 06:1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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