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构成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北 - 承德 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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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承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七条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偷税漏税的行为,首先已经触犯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若偷税漏税的税额超过了五万元,且应缴未缴的税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那么此时偷税漏税的行为就涉嫌犯了逃税罪

2020-12-12 18:0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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