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的表哥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相处的还不错,于是就支付了对方10万的彩礼,并且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婚后才发现两个人性格不合,如果现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彩礼能不能退还呢?

台湾 - 高雄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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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法务团

地区:台湾 - 高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2020-12-07 08:03: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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