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他对孩子还挺好的,自从跟他现在的老婆结婚了之后就不行了,夫妻双方离婚了之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哪些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呢?

浙江 - 台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海南优选法务

地区:浙江 - 台州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2020-12-01 09:21:3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台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