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扣押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广东 - 中山 交通事故处理
1位律师回复

吉林诉讼咨询

地区:广东 - 中山

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于停车费并不需要由驾驶员来承担,故此若是遇到了乱收停车费的情况,可以保留好证据日后去维权。违章的车辆若是被交警扣押,一般会在责任认定结束之后,就会通知驾驶员来提取。

2020-12-01 06:05:1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