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 - 湘潭 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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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法务团

地区:湖南 - 湘潭

1、自上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上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2020-11-29 17:3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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