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为多久

浙江 - 杭州 醉驾
1位律师回复

平台专业法务

地区:浙江 - 杭州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会怎样进行判决。我国的交通案件处理意见规定,只要交通案件中一方在场,我国相关的调查交通是故部门就可以进行相应的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出具,相关的当事人如对判决书不满的,可以在十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申述处理。

2020-11-28 09:29:3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